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消费维权工作站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质量报投诉站
2024年12月01日 16:42
本人与四川中锦公司购买商品房存在纠纷,经过多年找相关部门解决无果,特向报社领导反映如下情况: 一、购房及存在的问题 2015年,本人与中锦公司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1-8号商铺,共计8套房屋,总面积约 1400 平方米,当时购买价近千万元。2017年装修成功后,请消防部门验收时告知我,因无消防及人行安全通道、消防验收不能过关,致使该8幢商铺8年来无法使用,给我造成巨大损失。 二、造成的原因及维权经过 1.经过查阅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原图,发现我所购房屋1-8号商铺每一间在规划设计图上均设计有消防人行通道,而开发商竟然违规建设,仅有其中一间留有消防人行安全通道,其余7间均将人行通道违规修建成商铺出售。2017年7月,蓬安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局竟然在不具备消防通道的前提下,违规召开规划核实会议,向中锦公司出具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2.我先后多次向中锦公司提出退房、并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但中锦公司认为其开发的项目已经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合格,且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对我的诉求毫不理会,拒绝退房并赔偿损失。 3、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拒不解决存在的问题,仍然包庇、袒护中锦公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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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值班律师
车云霞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今日值班记者
高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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