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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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欧先生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反映:欧先生在屏山县屏山镇鑫垅汽车店购买了一辆新车,花费了115800元,当时商家没有告知车辆是库存车,现欧先生发现车辆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29日,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希望商家补贴费用。
收到反映后,屏山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根据欧先生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已联系欧先生与商家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补偿欧先生800元。
欧先生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欧先生很高兴地说道:“县市场监管局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县市场监管局和12345热线的帮助,希望经营商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凌珲 温向东)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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