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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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5月21日以《消费者18万元装修遭遇“卖家秀”》为题报道成都市民龚先生与四川本意空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下称本意空间公司)因住房装修质量、工期延长等问题产生矛盾后,经双方协商,5月24日达成解决方案。
此前,龚先生曾向本报投诉称,自己在天府新区买的一套新房需要装修,去年9月份与本意空间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100个工作日完工,并在去年11月份支付了一半以上的费用,然而截至2024年4月底,其工程量只完成了三分之一。
5月24日上午,龚先生及其律师与本意空间公司法人代表张宇琪、公司运营股东虞开明、设计师李欣以及工长、材料部经理5人进行了当面协商。张宇琪在向龚先生表达歉意之后,安排负责公司运营的虞开明与龚先生签署调解协议。
记者浏览调解协议发现,该协议涵盖甲乙丙三方,根据协议内容,乙方(本意空间公司)因工期无故延长,丙方(虞开明)作为乙方的股东,现自愿在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竣工标准:只要本意空间公司完成乳胶漆修补以及水电面板安装以及前期工程的收尾工作后,且业主龚先生表示认可,同意退场。期间施工时间龚先生提出工作内容后,本意空间公司2日内需安排人员进行处理),同时向龚先生支付5000元,表示对因工程工期延期造成的损失的弥补。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之间的装饰装修合同关系解除,本意空间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龚先生要求支付任何装修价款。而因工期拖延造成的违约金,龚先生不再追究。
对于该解决方案,龚先生表示对方在沟通过程中态度比较诚恳。5月30日,记者就调解协议上本意空间公司预留的电话进行联系,拨打后显示该号码不存在,紧接着拨打了公司运营股东虞开明的电话,但是并未接通。随后,记者联系到设计师李欣,她表示既然结果是这样,那也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们给他弄完就是。”(见习记者 何馥君)
编辑:陈蕊妮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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