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
2018-06-04 16:31:52
锦民1号
成都市新起点外语培训学校等10家社会组织:
经我局立案调查,成都市新起点外语培训学校等10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接受年度检查,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28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5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第一款第(三)项及《行政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现责令10家社会组织限期整改。
一、整改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二、
整改内容
(一)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及再完善情况;
(二)重新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三)学习并对照检查对《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四)查找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五)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三、整改结束后向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书面改正报告,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查验收,对审查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接受改正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法实施撤销登记。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0 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 关键词:锦江区 社会 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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