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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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市场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该局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为突破口,持续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期,该局对外公布了两起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案例一
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超过保质期的肉制品案2024年7月30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检查中,发现四川某食品有限公司腊肉生产车间原料库内存放的112件“冷冻猪肋排”已超过保质期。经查,该批原料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保质期至2024年2月25日,货值金额79800元。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案产品实施查封。2024年8月22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接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报告书,建议作出行政处罚。2025年7月22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9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陈某某违反禁业规定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案2025年1月17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反映陈某某存在违反禁业规定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行为。经查,陈某某曾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然而,陈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活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2025年3月6日,绵竹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陈某某作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此次典型案例的公布,不仅展现了绵竹市市场监管局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坚定决心,也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划定了法律红线,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稳定。(易显刚整理)
编辑:肖俊宏 校对:何军 审核:陈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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