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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1日 星期日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值得警惕

2020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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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以来,随着酒驾、醉驾入刑,因酒驾、醉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大幅上升,引发的问题值得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警惕。


以剑阁县为例,2016年以来,全县受开除党籍处分62人,开除公职17人,其中“双开”11人,涉及醉驾18人,占比29%。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4人,其中受开除党籍处分18人(并开除公职1人、降低岗位等级3人),受其他处分16人,分别占比52.9、47.1%。从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的群体分析,涉及一般党员16人,事业人员7人,村组干部9人,企业人员2人,分别占比47%、20.6%、26.5%、5.9%,其中50岁以下党员干部占50.3%。农村党员干部、部门一般干部、复退军人干部、在外务工党员等四类人,已成为基层干部酒驾、醉驾的易发多发高发群体。究其原因,一是“圈子文化”、“酒文化”依然盛行,根植土壤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守法意识淡漠,心存侥幸。三是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特权思想,无视纪法。


酒驾、醉驾属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一是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害。据不完全统计,仅2019年上半年,全国查处酒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二是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破纪破法,导其致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严重受损,个人事业和家庭生活遭受重创,无法弥补。三是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基层占比很大,致使基层党员大量非正常减少,严重侵蚀党的组织肌体、抹黑党的执政形象、伤害党的群众公信力。


治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需各方合力、联防联治,切实维护好党的执政基础和形象地位。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注重日常监管,加强警示教育,使遵纪守法意识入脑入心。二是执纪执法部门应强化源头管控,整合社会治安联防力量到大型停车场、餐饮娱乐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驻点检查,发现有酒后驾驶意图的现场制止“叫停”,避免上路查获构成违法犯罪事实,使党员干部栽倒在“酒中”。三是将禁酒特别是禁酒驾驶纳入家规家风建设内容,家属要成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的监督员,常念紧箍咒,防止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作者系剑阁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母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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