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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这些不合格食品完成核查处置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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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王钰)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一批不合格食品。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了通告。

广西桂乡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揭西县凯士达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冰糖金桔

该批次样品(生产日期:2023-06-01;规格型号:500g/袋)经检验,“胭脂红”项目不合格。

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2023年7月10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快手)和入网经营者广西桂乡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快手小店用户服务协议》和《快手小店规则总则》,交易是由用户和所购买商品服务的所属快手小店商户间进行,快手小店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而非交易实际参与方。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均由商户提供。《快手小店规则总则》第三章第二节:商户应确保其出售的商品或服务在合理的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包装说明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风险,并对其所售商品或服务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快手)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经研判审批,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20日对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快手)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案终止调查。

成华区范文群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由遂宁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辣鸡翅(辐照食品)(酱卤肉制品)

该批次样品(生产日期:2023-03-15;规格型号:260g/袋)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遂宁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对遂宁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明,该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生产该批次食品5件,50袋/件,共计250袋,4.2元/袋,计金额1050元。现场检查时,同批次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无库存。高新区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公司立即发布了召回公告。同时,公司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出厂达标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

遂宁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该批次香辣鸡翅(辐照食品)出厂时已做检验,报告显示菌落总数达标。当事人表示该批次香辣鸡翅(辐照食品)要求25℃以下进行保存,被抽检单位成华区范文群食品超市书面情况说明证实,经排查是被抽样单位在运输、储存及展示过程中环境温度过高导致该批次香辣鸡翅抽检不合格,且接受了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遂宁市凡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香辣鸡翅(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高新区分局于6月2日作出不予立案处理。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2023年6月5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当事人成华区范文群食品超市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7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21.3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23袋,共计5.98公斤,货值273.7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经查,成华区范文群食品超市购进该批次香辣鸡翅(辐照食品)储运不当且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加强台账记录和索证索票,履行好进货查验义务;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8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该单位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编辑:张可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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