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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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在某冒菜餐饮店用餐后,结账金额高于店外宣传牌价格。随即执法人员到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店店内柜台价格标注“荤菜”为38元/斤,而店外宣传牌上价格标注“荤素一个价”为19.8元/斤。经执法人员了解,经营者未及时更新店内柜台标价,导致出现了“一菜两价”的情况。该餐厅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已提取证据材料立案调查。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销售各类菜肴、面点、饮料、烟酒等商品应当标明品名、计价单位、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一旦价格变动要及时同步更新标价签、价目表、价目本、菜单、电子显示屏等标价媒介。(先利)
编辑:景山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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