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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6日 星期五

强化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办理 广元八部门联合建立协作机制

2024

09/1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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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解决办理有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难点、堵点等问题。8月29日,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广元市公安局、广元市司法局、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广元市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

据悉,该机制包括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案件移送办理机制、案件侦办提前介入机制、涉案物品的检验、鉴定、评估机制及监督督办机制等六项协作机制。一是明确“市食安办”统筹全市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职责定位,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整合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执法资源,确保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高效性和连贯性,并收集来自各个渠道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为执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使执法行动更具针对性和前瞻性;二是明确各执法部门依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应遵循法定的标准和程序,保障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并对各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推动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的不断完善和优化;三是明确人民法院对于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应及时将裁判文书等相关材料抄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四是明确由食品安全专家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严重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及超范围滥用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等重点疑难问题提出专家评估意见,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提供有效支撑,解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界定不明的问题。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多部门建立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未来,广元各执法部门还将加强沟通与合作,不断完善协作机制的内容和形式,形成更加紧密、高效的合作体系,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梁剑东)

编辑:肖俊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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