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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价格诚信促消费的积极作用,以点带面,积极引导、推动经营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努力打造“公平交易、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定价合理”的良好价格环境,11月22日,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泸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会开展价格诚信承诺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在泸州市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示范单位基础上,以中大型商超、汽车销售两大领域为重点,通过“企业自愿申报+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择优选取了泸州众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万福大都汇)、泸县万福商业广场有限公司(泸县万福超市广场店)、泸县玉蟾街道美佳乐超市、泸县骏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通过价格诚信承诺试点工作,大力倡导经营者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和交易行为。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定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为消费者提供公平交易条件,拒绝强制交易行为、低标高结、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拒绝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自觉诚信经营,接受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段绪利 王帏颉)
编辑:肖俊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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