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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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压实辖区零售药店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春雷行动2022要求,彭州市市场监管局天彭所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强化疫情防控。天彭所对辖区203家零售药店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检查药店是否按要求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四类药物并实名登记,药店工作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测体温;药店消毒、一米线等其它疫情防控措施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2月24日至3月2日,天彭所共检查药店235家次,对检查中发现的8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药店,责令停业整顿。

加强质量监管。天彭所在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加强店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药械违法违规行为,保证药械质量安全,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检查中,共发现1家药店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2家药店涉嫌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物品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下一步,天彭所将继续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和药械质量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边苾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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