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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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花了3000元报名潜水培训班,课还没有开始上,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就失联了。时隔5年,通过多方途径终于再次联系上培训机构负责人,对方却只愿按一次海洋馆潜水结算或退还一半费用……”近日,成都市民周女士向消费质量报投诉维权中心讲述了她在一家潜水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班的遭遇,希望对此事进行处理。接到投诉后,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
投诉
培训机构失联消费者坚持维权5年
“5年多时间,我一直在想办法跟他们公司的人联系。”周女士告诉记者,其在2019年通过微信公众号相关文章,购买了成都潜程时代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潜程公司)的潜水训练课程,内容包含水肺训练5次+海洋馆潜水+教练水下指导,报名人数2人(1500/人),共支付了3000元。交完费后,潜程公司的工作人员始终没有通知周女士参与潜水课程培训以及海洋馆潜水的相关事宜,后来负责与周女士联系的潜水教练注销了微信,至此周女士无法与潜程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取得联系。2019年到2023年,周女士一直在尝试通过各种方式联系潜程公司。
“几经辗转,终于在去年联系到了潜程公司现法人雷鸣,并提出按照原来的约定内容进行潜水培训或者退还相关费用,但是对方只答应按一次海洋馆潜水结算或退还一半费用。”周女士拒绝了对方的处理方案。
根据周女士提供的微信公众号链接,记者了解到培训班名为“潜程·潜水中心”,而在链接中该潜水中心标注自身位于成都市武侯区环球中心W1-630。当时推出的课程属于“520”福利活动,包含PADI水肺潜水课程、PADI自由潜课程,周女士所购买的就是水肺潜水课程内其中一种。链接文章内除了标注课程价格以外,大量与鲸鱼伴游、潜水的美照也十分吸引人,在文末还附带一名潜程·潜水中心客服和两名潜水教练的微信二维码以及联系方式、QQ。记者多次拨打客服电话均未打通,而客服QQ早已变成了宝妈晒娃的私人账号。
调查
潜水中心变写字楼 大股东仍在经营
7月19日,记者根据微信公众号上提供的地址来到成都环球中心进行调查。“写字楼里面咋会有潜水的哦。”在环球中心W1区前,一名安保人员在记者询问潜水中心时表示,从该入口进去上面几层都是写字楼办公室,并没有可用于潜水的场地。随后记者来到W1-630发现,里面并非潜程·潜水中心,但仍然可以看出是正常办公环境。
随后记者在距离环球中心W1区不远处发现一家潜水中心。该潜水中心相关负责人在带记者参观时表示,通常开办潜水中心是需要场地的,如果公司在写字楼里面,消费者就需要慎重选择,要了解清楚它到底有没有自己的场地。该负责人介绍,潜水中心不仅对场地有要求,还对器械、设备、环境都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在浏览潜程·潜水中心的相关链接后,该负责人笑着说:“这些图片感觉已见过很多次了,如果让我选择,我应该不会去。”
电话打不通、场地找不着,是否意味着潜程·潜水中心已经停止经营?
7月20日,记者通过爱企查了解到,潜程公司注册时间为2018年11月,注册资本1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为雷鸣。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主营项目包括软件开发、办公用品、服装租赁等,并未标注潜水等相关运动类工作,参保人数为0。页面相关信息显示,潜程公司除了法人雷鸣以外,最大股东为成都海晟体育文化传播公司(下称海晟体育),持股占比为51%。通过某招聘平台查询,记者发现海晟体育目前仍在招聘游泳、潜水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在查询期间,记者多次拨打雷鸣的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7月21日,记者联系到一位之前在潜程·潜水中心任职的教练,谈及潜水中心关闭原因,其表示:“这里面太复杂了,我也不清楚。”面对记者提出周女士缴费后未通知学习的情况,对方拒绝回复。
说法
预付式消费提高警惕须签订书面合同
事实上,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一直居高不下,今年7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其中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了详细规定。
就周女士的遭遇,记者联系了四川省消委会。省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轶表示,针对预付式消费,《条例》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退款方式等事项。《条例》还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搬迁的,应当提前30天在经营场所、网站、网店首页等醒目位置进行公告。当商家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其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家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当商家决定停业或搬迁时,还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权要求商家继续提供服务或者退款。
王轶强调,随着《条例》的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所有的预付款消费都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需要提醒的是,书面合同不仅限于纸质合同,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电子数据、电子邮件等表现形式的合同,且消费者可以随时调取查看的,也可视为书面合同。”如果商家不主动提供书面合同的,消费者应当主动要求商家提供。商家拒不提供的,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部门或消委会反映,并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合同款项。
根据《条例》规定,如果经营者停业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所以,消费者如发现商家突然停业且未告知的,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那么消费者选择预付式消费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王轶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首先,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时,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口碑较好、经营状况还不错的商家。其次,要和商家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其中是否存在限制消费者的规定和格式条款,并注意保留好合同、转账凭证、发票等证据。第三,预付式消费一般时间较长,商家发生异常情况可能性较大,所以尽量避免一次性投入资金过多,且要提高警惕,关注商家近期的经营状况。最后,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发现商家突然停业、转让、搬迁时,要及时向市场监管等相关行政部门或消委会投诉,当商家无法取得联系时,还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对于该事件,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记者 何馥君)
●维权线索征集
如果你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纠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均可向消费质量报投诉维权中心进行报料、投诉,“曦哥来帮忙”栏目记者将在第一时间为你答疑,助你维权。
维权热线:拨打消费质量报新闻热线028-86966315。维权微博:关注新浪官方微博“消费质量报社”,将投诉维权信息@或私信发送给我们。
维权网站:登录消费质量网(http://www. xfzlw.com),进入投诉服务云平台。
维权微信:在消费质量报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底部输入#我要报料#姓名、联系方式和投诉维权信息。
编辑:陈蕊妮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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