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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环节执行《办法》的工作,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12月18日,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蔬菜水果批发市场业主和入场经营者《办法》培训暨集中承诺活动。

开展果蔬批发市场经营者培训会
培训会重点解读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一是市场开办者要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信息公示等管理义务,特别是查验产地证明、食用农产品承诺合格证明或检测合格证明等新要求,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一律开展快检,检测合格方可入场销售;二是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进货凭证、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合格证明;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使用照明等设施,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等要求要立即对照检查,整改落实。

组织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开展集中承诺
培训会上,主持人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集中承诺活动,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不断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走深走实。
合江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推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食用农产品合格上市,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昌明)
编辑:景山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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