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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 星期四

奖励10500元 苍溪市民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获奖励

2024

04/02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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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溪县举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现场为一名提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线索的市民颁发现金奖励10500元。

自《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正式实施以来,苍溪县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2023年11月3日,接群众来访举报,曹某华、苟某花、陶某诗3处烟花爆竹零售店超量储存烟花爆竹,县应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核查,核查发现3处零售店超量存储的货物均为苍溪县供销社锦虹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且该公司存在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等多起违法行为,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处以共计7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举报人10500元现金奖励。

“自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我局查处5起群众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兑现举报奖励资金25800元,其中一起‘一案双罚’列入了典型执法案例。”苍溪县安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持续大力推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激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热情,推动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全力构建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安全格局。(向博 刘彬)

编辑:王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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