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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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期开展的“春雷行动2023”专项执法工作中,雁江区市场监管局丰裕市场监管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持续践行“首违不罚”制度,在处罚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同时,彰显执法温度。
近日,该局丰裕市场监管所在网络广告检测中发现一家通过网络经营的农资店在销售“催红剂”产品时,使用“是优质产品首选”的宣传用语。该农资店发布上述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取证,发现该农资店三年内首次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且发布的违法广告累计点击量不足3000次,并已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经报上级研判,依据《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执法人员对该农资店经营者进行学法考法教育,经营者取得合格成绩后,雁江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农资店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行政处罚法》的一项重要原则,雁江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说服教育、学法考法等规劝形式,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被处罚对象进行法律知识普及,通过罚、教结合,从而达到净化违法行为滋生土壤的效果。(马浩然)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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