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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3日 星期二

@双流药店,今天你严格执行“四类药品”登记了吗?

2022

03/01

09:48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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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阳光明媚,春天已然到来。随处可见,晒着太阳,享受周末的人们,人群密集的地方,你戴口罩了吗?


春暖花开,很容易让我们忘记了病毒,忘记了防护。


但是疫情防控还没有结束,


我们必须继续坚守。。。


为“从严、从紧、从快、从细”落实药品零售环节防控措施闭环管理,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发热“哨点”“探头”作用,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在落实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要求的基础上,于2月2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加强“四类药品”管控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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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从2月24日起,在双流全区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必须提供并留存实际使用人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身份证明,按要求以实际使用人信息执行实名扫码登记。同时,购买“四类药品”(含非处方药),需购药人员凭本人处方笺购买,并签订《双流区“四类药品”购药承诺书》,承诺所购“四类药品”为本人使用,非为他人代购。


《通知》发出后,实际执行效果如何?


今天,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周末时间,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执行《通知》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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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门,提醒顾客测温、扫码、戴口罩;查看药店员工晨检和场所消杀记录;是否张贴疫情防控公告,是否张贴并更新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是否设置临时隔离点,是否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购买,是否签订承诺书,是否留存顾客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每到一家药店,都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检查药店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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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共检查药店278家,发现问题11个,主要是中高风险地区名单未及时更新、1米线磨损、未留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均已现场督促整改,大多数药店能较为严格和准确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对于新的《通知》要求,也都努力规范执行,但有绝少数的药店,防范意识还不够强,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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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检查中,发现永安镇成都同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药店,存在“四类药品”登记不全,且未保留购药人员48小时内核酸证明及本人处方笺,未签订《双流区“四类药品”购药承诺书》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责令以上3家药店进行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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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药店经营者和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所有人的健康和安全,一定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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