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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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强化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近日,邻水县兴仁市场监督管理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行政约谈会暨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会,全辖区7名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所组织经营者观看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片,并学习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和《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等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对电动自行车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会议要求,各销售单位要严格遵守产品质量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落实主体责任,采购时认真核对产品信息,销售时诚信经营,不进行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等违法行为。同时,各销售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此次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集体约谈会的召开,为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大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和监督检查力度,打击违规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欧冰 李真)
编辑:景山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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