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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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度荒,眉山市东坡区高度重视,于9月1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全区正迅速开展受灾人员冬春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国家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是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的重要举措。要求各乡镇、街道提高认识,把冬春救助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进行安排部署。
明确救助内容。按照《眉山市东坡区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冬春荒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对象是受灾需救助困难群众,在口粮、饮水、衣物、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方面给予救助。
明确调查方法。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力量深入村组,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弄清受灾群众在吃、穿、住、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并逐户登记造册,建立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台账,做到实事求是,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审定救助对象。对调查登记需冬春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按照“户报、村评、乡(镇)审、区定”的救灾程序,确定自然灾害救助对象,接受社会监督。
严肃救助纪律。按照规定程序由组、村、乡镇逐级公示上报,杜绝出现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摸底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韩巧 周贤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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