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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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苍溪县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学习,旨在加强全民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宣传学习现场
抓“关键少数”,强化引领作用。该县将宣传《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和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营造领导班子引领学、党员干部示范学的学法氛围。组织普法讲师团队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进机关、村(社区)”专项活动,宣传制定背景、基本框架、内容要点和重要意义。5月9日,苍溪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广元副市长、苍溪县委书记、苍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主任张世忠领学《爱国主义教育法》。截至目前,已开展理论中心组、会前学法、专项活动等30余场次。
抓“关键资源”,确保学思相长。用好黄猫垭战斗遗址、红军渡·西武当山景区等红色资源,打造党员群众、学校师生等群体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挖掘红色资源、革命英雄事迹、历史文化遗产等承载实体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扩大红色教育资源的影响力。组织全县党员群众、学校师生等群体,在清明节、革命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点,赴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奠英烈”活动,缅怀革命先烈,促进爱国主义教育见行见效。今年以来,开展祭奠活动100余场次,接受爱国主义教育30000余人次。

《爱国主义教育法》宣传教育进校园
抓“关键群体”,厚植爱国情怀。紧盯青少年群体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法》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法治课堂必修课。坚持教师学法和学生普法并重、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融合、情感培育和规范行为结合,组织全县教师专题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法》,组织全县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校园”等宣讲活动,重点普及《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治理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引导青少年学生守住底线和红线。今年以来,已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校园”宣讲144场次。(唐宏明)
编辑:王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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