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3/14
00:00
本站
6632阅读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日前,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我承诺行动。
加强督促检查。将组织辖区范围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餐饮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我承诺行动;并对辖区内承诺主体开展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其对未兑现的承诺事项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营造宣传氛围。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承诺主体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企业门户网站、公众号以及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餐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我承诺的目标和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与参与度。
扎实高效推进。精心研究谋划,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体组织推进,抓好社会组织力量,加大协同推进此项工作开展,推进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餐饮单位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营造诚信、守法、放心、舒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参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参考)》(内容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依法对从业人员实施卫生健康管理、确保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内容);并要求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公开承诺内容,承诺内容不得少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餐饮单位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泸州市场监管)
【声明】消费质量网未标有“来源:本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8-86966184,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