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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网络销售行为,严防严控外卖药品配送中的风险隐患,旺苍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药品网络销售“药安封签”,防止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外卖药品流入消费者手中,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药安封签”是为防止网络订单药品外包装在配送过程中遭破坏、启封所使用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统一制式,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制作。封签采用一次性特殊材料制作,由药品网络经营单位在打包药品后粘贴,如被撕毁,将留下痕迹,消费者可凭此确认自己的药品在配送过程中是否完好无损,并有权拒收被破坏或封签不完整的外卖药品。“药安封签”标识“药”的字样,同时还标注药品网络销售者基本信息、药品品种数量及储存要求、药品安全质量投诉电话及药品网络销售者药事服务承诺等内容,为药品质量安全提供全程追溯。
截至目前,旺苍县25家网络销售药品零售企业已全部使用“药安封签”,使用率达100%,切实保障了网络销售药品配送质量安全。(李仕芬)
编辑:肖俊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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