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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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办法》的前期衔接和后续落实工作,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宣贯《办法》,全面提高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和提升主体责任意识。

集中主要企业宣贯。11月30日,江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圣杰、惠康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20家,召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视频会,会议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条款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地宣讲,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知法、敬法、守法的意识,严格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各项制度,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发动基层宣传力量。江阳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基层宣传力量,发动各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契机,面对面、点对点将《办法》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普及,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药品经营和使用环境。
打造立体式宣贯。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述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宣传药品相关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进一步营造人人知晓、社会参与的药品安全宣传浓厚氛围,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范雨)
编辑:景山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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