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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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讯(罗鸷 记者何小林)近日,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新皂所执法人员在某豆腐加工坊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工坊食品原料库内有85袋黄豆破损率高、部分霉变、颜色整体偏暗,共计6800斤。因当事人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黄豆进行了查封。

(图为8月6日执法人员对6800斤黄豆进行查封)
8月10日,当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加工坊进行检查时,却发现被查封在现场原料库内的85袋黄豆“不翼而飞”,封条已被拆下,放置在其他黄豆的外包装上。一再询问之下,当事人才承认其私自将被查封的黄豆退给了供货商。

(图为8月10日,被查封的6800斤黄豆已不在现场)
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之规定,新皂所执法人员立即将该情况通报给了当地派出所。派出所对当事人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对于当事人涉及的其它违法经营行为,涪城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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