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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达州市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安全行”、“铁拳行动”等活动,对辖区内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9人次,抽检12个批次,未发现用自来水直接灌装或简单处理后不使用灌装设备灌装的违规行为。
据介绍,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达州市督促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纠工作,通过“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对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和排查自理。
同时,强化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检查食品生产许可证、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水源地、水源是否定期检测;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食品添加剂是否超量、超范围使用;产品出厂是否检验合格;产品标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同时,对企业车间管理和从业人员管控、原水检测、清洗、杀菌、灌装、封盖等过程控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此外,结合达州实际情况,针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检验人员检测能力水平不高,达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企业开展出厂检验“理论+实操”指导,有效提升了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出厂把关能力。同时强化对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抽检频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编辑:肖俊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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