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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 星期三

绵阳市三台县探索制定行政执法人员 尽职免责制度

2024

01/02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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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日,绵阳市三台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该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探索制定了《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办法(试行)》,并公示至政府门户网站。

该办法在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规定的免责情形基础上,结合该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聚焦履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四方面亮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规定行政执法活动的内涵、行政执法人员的履职要求和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追责原则;二是明确应当免责的具体情形,对不予追究和可以追究行政责任的情形进行细化完善,在市场监管总局规定的13项不予追究行政责任的基础上,新增“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等5项免责情形;三是明确可以免责以及从轻、减轻追责的具体情形,例如,针对在行政执法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错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免予或者不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但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四是明确对执法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举措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认定以及合法权益的保障作了规定。

目前,尽职免责制度仍处于探索阶段,三台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总结经验,根据施行情况和执法实际,适时对尽职免责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完善。(邱琴 消费质量报记者 何军)

编辑:肖俊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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