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028-86966315
Q Q: 2677741813

2026年11月03日 星期二

药品零售药店居然从药品零售商购进药品?遭起!

2022

03/07

18:03

本站

5777阅读

同为零售商,零售药店居然成了供货商。由于不能提供上家供货资质、购进票据、检验报告等。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是在对成都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药店内正在销售的“瑞舒伐他汀钙片”、“阿托伐他汀钙片”、“缬沙坦胶囊(代文)等药品不能提供上家资质、购进票据、检验报告等。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的交代内容和当事人提供的购货凭证显示,上述药品均是从零售药店购进,零售药店没有“批发”的经营资质,且购进上述药品无法提供同批次的随货同行单,购药凭证也无法确定药品批号,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当事人所售药品是从不具有相应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金牛区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铁拳出击护民生,铁腕治乱促发展”的行动主题,以“铁腕”的手段整治辖区内涉农街道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针对金牛区辖区内涉农街道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 零售和使用环节问题突出、乱象较多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开展检查整治,加强风险防控,从严从快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大力保障农村地区药械化安全。


下一步,金牛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药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查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筑牢用药用械安全防线,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用药安全。(马德位)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