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2/14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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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猪肉太贵了,是该查哈了”,“你们真是为百姓做好事,谢谢你们”,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荣县某农贸市场检查猪肉价格时,群众纷纷说道。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反映,荣县某农贸市场猪肉摊贩私下串通,哄抬物价,请求调查处理。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市场的猪肉进销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农贸市场猪肉摊贩王某、刘某于2020年2月10日以打联方式共同从自贡星星源食品公司以53元/公斤的价格购进猪肉319公斤,以均价68元/公斤的价格销售,其进销差价率28.30%,较2020年1月19日前该市场猪肉进销差价率14.89%涨幅近一倍。王某、刘某的上述行为属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2月1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所指“经营者销售同品种,超过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的违法行为,构成了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分别对该两户猪肉摊贩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余元。
荣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全力以赴,坚决打击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以及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保驾护航。
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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