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3/29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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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四川某司法鉴定中心违法收取鉴定服务费案,作出了行政决定,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取的费用29164元,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罚款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当事人于2020年12月4日接受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委托,鉴定张宇、康蒙(鉴定申请人)与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按照青羊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事项,共计4项鉴定要求,委托法院通知鉴定申请人缴纳鉴定费用1.54万元。随后当事人于2021年3月2日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其中只对受
同时,在当事人受理鉴定申请人委托时,鉴定申请人的代理律师向当事人工作人员朱某提出邀请省外医疗专家参与鉴定。当事人在鉴定过程中,按其要求邀请了省外医疗专家参与鉴定,费用支出共计3236元。但当事人要求鉴定申请人支付了费用3万元,该部分实际多收费用为26764元。
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条款,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52495元的行政处罚。
自“春雷2022”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金牛区持续营造价格监管高压态势,每日对超市、菜市场、药店等经营者开展巡查检查,张贴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公告、悬挂价格监管政策宣传条幅,持续营造价格监管声势,督促指导相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不要触碰价格违法红线;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查办价格领域违法案件。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在此郑重提示广大经营者,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谋取合理利润,禁止出现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否则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马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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