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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8日 星期日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 就疫情期间涉企收费发出提醒告诫

2020

02/1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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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复杂,正处于第一周期向第二周期转换的关键期。为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增产扩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同齐心协力抗击疫情,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结合近期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精神,2月18日,达州市市场监管局向14个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17家商业银行(含分支机构)、26家中介机构和31个行业协会商会等有涉及企业收费的单位发出了《关于涉企收费政策提醒告诫的函》。

《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违背平等自愿原则,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改变计费方法、扩大收费范围和重复收费;严格执行优惠减免政策;严禁捆绑销售、强制服务或不服务收费;按规定规范执行明码标价政策;严禁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借用行政权力违规收费;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的事项、行政委托事项和下属单位收费事项,各单位须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监督;不得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收费、供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严禁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同时,《提醒告诫函》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在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违规收费的,要立即整改,限期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举一反三改进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本行业、本系统出现违规价格行为。加强对内部、下属单位及委托办理事项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完善自律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涉企优惠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达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向有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函》,是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的举措。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结合提醒告诫这一柔性执法措施,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大力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业银行、中介机构的各类违规涉企收费行为,及时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不落实停征、免征收费政策的问题;严肃查处除银团贷款外,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以及不按规定收取财物顾问费、咨询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整治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和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适时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抽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于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谢涛 消费质量报记者 鲜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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