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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是电取暖器销售使用的高峰期,电气火灾也进入了高发期。为有效预防因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造成的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群众温暖安全过冬,1月29日,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科、质量科、通济所联合开展电取暖器具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售卖取暖电器的小家电经营门店为重点对象,重点对该类产品有无3C强制认证标识、有无合格证、有无防倾倒装置等进行了检查。通过核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商标等信息,检查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商户和消费者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经营户要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规范进货渠道,同时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取暖产品,提高安全意识。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电取暖器经营户12家,查封扣押涉嫌销售不合格取暖器13台。下一步,彭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常态化加强电取暖器产品质量监管,依法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电取暖器安全常识宣传。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取暖器时认准3C认证标识和产品合格证,使用电暖器时一定要远离易燃易爆品,电暖器电源必须使用合格的、带地线的三孔插座。(梁亚)
编辑:孙家钰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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