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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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经警告仍不改正!3月22日,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办结了这起案件,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早在2021年12月28日,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金牛区某大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存在处方药开架销售;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等,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于2021年12月30前整改完毕。
但直到2022年1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复查时,发现仍然存在处方药开架销售、3种处方药品均无法提供处方签或电脑远程审方记录等的情形,因此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了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金牛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当前全国本土新冠疫情感染病例仍在快速新增,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强化零售药店的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监督检查,检查过程发现了32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涉嫌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目前均已对相关药品零售企业的行为立案调查。下一步,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坚决督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马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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