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9/15
11:06
新津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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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
零售药店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哨点”,为持续发挥药店“哨点”监测和“探头”预警作用,新津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抓牢抓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牢守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压实责任

一方面通过工作群及时向全区零售药店发布疫情防控最新管控要求,督促药店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另一方面由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各辖区零售药店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学习并签订《药店疫情防控风险提示书》,同时针对药店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做法进行经验交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夯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

疫情防控
责任重大

加强监管



结合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关科室人员下沉各市场监管局,对全区零售药店开展“网格式”“循环式”监督检查。目前已检查药店205家次,整改7家次,监测四类药品及感冒购买登记11643人次。
强化督导



全面督促做好辖区内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我局药械化科随机选择全区各镇(街)任意零售药店,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督促指导药店正确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和做好自我防护,严格执行好“一扫三查四登记”(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核酸证明,四类药品实名登记)。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詹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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