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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7日 星期六

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查过期食品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2023

02/0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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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春雷行动2023”相关要求,对渠县静边镇某小卖部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其货架上摆放的茉莉蜜茶、荔枝苏打气泡水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经查明,当事人销售的茉莉蜜茶,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7日,保质期为12个月,数量为4瓶,销售价格为3元/瓶,货值金额为12元;荔枝苏打气泡水,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6日,保质期为9个月,数量为3瓶,销售价格为5元/瓶,货值金额15元。截至2023年1月4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2种预包装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且处于待售状态,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况属实。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拟作出“警告;处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销售的茉莉蜜茶4瓶、荔枝苏打气泡水3瓶。”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民生食品的检查力度,针对销售过期食品、伪劣食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谯钟海)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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