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4/13
16:18
消费质量报
4040阅读
近日,资阳高新区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减肥服务虚假宣传投诉,为消费者范女士挽回经济损失1110元。
2026年3月,范女士在资阳高新区“简体美简体专门店”支付1110元购买减肥服务。商家明确宣传“不节食减肥”,承诺无需控制饮食即可达到效果。然而在实际服务中,商家却要求范女士严格节食,与宣传承诺严重不符。范女士多次交涉退费无果,遂向高新区消委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联合资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迅速核实,查明商家确实使用了“不节食减肥”等话术,而实际服务却附加节食要求,属于虚假宣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调解,商家当场为范女士全额退款1110元。
在此,高新区消委会提醒消费者:购买减肥、美容等服务时,应警惕“不节食”“不反弹”等夸大宣传,要求商家将关键承诺写入书面合同,并保留宣传截图、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如发现服务与宣传不符,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刘畅 记者 崔鹏泓)
编辑:肖俊宏 校对:何军 审核:黎藜
【声明】消费质量网未标有“来源:本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8-86966184,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