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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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开展后,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过程中,在富顺县富世街道某临时建筑内发现一油品存储点,现场有两只油罐和汽油机水泵、软管、车载移动式加注机等设备和账本及油品出库单、送货单等纸质材料。当晚执法人员对上述场所内的物资进行了转移。
县市场监管局对该临时建筑进行了查封,并对已经转移到富顺金沙燃气有限公司内的油品和设备、账本等纸质材料进行了扣押。因无法确定当事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检测机构人员对该批油品进行了抽样检测,经四川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检验,检验结果显示:闪点(闭口)为48.0℃,不符合0号车用柴油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9147-2016)中该指标不低于60℃的规定,硫含量为964mg/kg,严重超标(标准规定值为不大于10mg/kg,闪点(闭口)指标低于60℃属于危险化学品)。据初步统计,涉案油品(0号车用柴油)共计10余吨,账本上记录的自2018年至今涉嫌经营的累计金额上百万元。
因该场所的经营者涉嫌犯罪行为,县市场监管局已将此案移送至富顺县公安局立案进一步调查。(张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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