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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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电梯安全更是特种设备安全重中之重,关乎人民群众每时每刻的出行安全。今年以来,蒲江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电梯安全三年筑底行动等专项整治,推动落实主体、维保、检测、监察“四方”责任,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安全乘梯。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
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建立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制定落实安全总监职责、安全员守则、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隐患自查自纠。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电梯安全总监、安全员,加强对安全总监、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大力支持电梯使用单位积极推动使用年限超过15年、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电梯更新改造,鼓励住宅小区电梯安装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截至目前,更换使用年限超过15年电梯1台,安装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电梯29台,有效防止电动车通过电梯入户充电。
落实维保责任,强化维保质量
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维护保养计划,至少每15日开展一次维保,如实填写维保记录和故障情况,归档备查。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或者事故通知后,必须30分钟内抵达其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制定电梯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型电梯均进行1次应急演练。
落实检测责任,强化检测质量
检测前,从单位资质、人员资质、设备配备等方面,规范电梯检测单位检测能力,并作出自我承诺,方可开展电梯检测工作。检测中,督促电梯检测单位严格按照检测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落实检测项目、标准、要求。检测后,电梯检测人员按照要求签字、出具检测报告。电梯检测检验机构不得超范围检测、不得出具虚假报告,每名电梯检测人员每月检测电梯不超过100台。截至目前,全市备案电梯检测单位56家,实际在蒲开展电梯检测单位10家,共计开展电梯检测473台次。
落实监察责任,强化服务效能
依法加强电梯安装、使用、维保、检验检测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处理出现的故障、困人、矛盾纠纷等问题,积极服务办理电梯注册、变更、停用、注销手续。加强电梯困人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修订和应急演练。鼓励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严肃查处使用超期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电梯及电梯检验检测“走过场”等行为。同时,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要求,协调各镇(街道)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单位)使用电梯安全的督促指导。检查电梯安全主体107家次,开展电梯检验检测结果专项监督抽查50台次,发现整改落实电梯安全问题23起,处理电梯安全投诉20件,开展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演练1次,协调办理电梯变更158台、停用78台、注销37台,立案查处电梯安全案件3件,罚没金额4.2万元。

下一步,蒲江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电梯这一民生安全,督促落实“四方”安全责任,深入推进电梯安全隐患整治,积极推动电梯智慧化监管和电梯无纸化维保及“保险+服务+物联网”电梯维保新模式,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王强)
编辑:赵伟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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