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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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2022年度辖区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引导企业增强信用观念,依法及时开展年报公示工作。1月11日,彭州市市场监管局丹景山所在隆丰街道组织辖区企业召开年度年报工作会,就2022年度辖区企业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丹景山所从企业年报公示法定义务、诚实信用经营、年报公示常见问题等三方面进行培训。一是强调企业年报公示是每个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各企业要严格按照2022年3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及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企业年报公示;其次,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年报工作,不要因小失大,勿因自己的不重视,造成企业信用受损。最后,丹景山所就企业年报填写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并通过微信群发送年报填报教程,告知企业年报填写遇到问题可随时联系丹景山所或到现场咨询年报。

通过以会代训,提升了辖区企业对年报公示法定义务的重视,增强了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对促进企业自身规范经营,及时服务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熊泽森)
编辑:张可 校对:申涵兮 审核: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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