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1/0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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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构筑群体免疫安全屏障,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雁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药品环节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防疫宣传,落实防控措施。督促药品零售药店培训学习省防疫指挥部18号公告、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防疫指挥部1号公告等文件要求。指导药店从业人员和进店人员落实戴口罩、测体温、亮码扫码、“一米线”、场所消杀等防疫措施。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暂停“退热、止咳药”的网络销售,禁止在药店开展坐堂行医,“抗病毒、抗生素类”药物网络销售应严格采取“网订店取”形式。

强化问题整改,严肃查处曝光。针对各级疫情防控督查通报,局党组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疫情防控专题调度会,成立调查专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违法违规的,坚决予以曝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依法移交公安。2021年以来,共约谈药品连锁公司和独立单店负责人124人次,停业整顿和平药房、太极大药房、疏涵药房等连锁门店7家。
开展告诫约谈,强化防疫意识。2021年11月8日,召开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约谈会,辖区药品连锁公司和独立单店负责人共33人参加约谈会。会上通报了和平药房连锁某药店调查处置情况,传达学习了省、市、区疫情防疫文件和会议精神。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阐述分析了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会议背景,要求药店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一米线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落实“三不进店”制度(不扫码不进店,不测温不进店,不戴口罩不进店),不外出,不聚集,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进一步强化防疫法律和纪律意识,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屏障。
加强督促检查,织牢疫情防控网。成立市场、药品、冷链、生产4个专项督查组和3个片区督查组,每天对辖区各环节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和镇(街道)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问题交办、整改收集。强化与镇(街道)和卫健、公安、商务等部门协调联动,信息互通共享,群策群力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范君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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