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1/13
17:21
成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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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消费者在挑选进口食用农产品时,关注的不仅仅是其品质外观,更重要地还有食品安全。
1月10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商超,对进口食用农产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每一盒车厘子都是经过严格筛选把关过的。”该超市负责人向我们介绍:“这批车厘子是今早新鲜上架的,为保障水果的新鲜度和品质,到货之后,工作人员要先核对好商品信息,筛选完坏果,通过店内农残检验合格之后,才上架销售。在分装时,还要对商品进行二次筛选,有破损、大小不符合要求的车厘子直接筛掉。”
“对于进口食用农产品,标签上要标注清楚保存条件、价格、规格、生产日期、食用方法、原产地、经销商等必须的信息。分装的水果,需要把进货日期和包装日期都公示出来,让消费者能都直接清晰地看到商品信息。”执法人员将货架上分装好的车厘子拿起,对着产品标签信息、进货票据等“身份证”进行详细核实。
“进口的牛排、鲜切肉都是单独设置货柜存放,将进口与国产商品分开,更好地方便顾客选购。检验报告和一些进货票据也直接放置在柜台上,顾客可以随取随看,信息都是公示出来了。”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执法人员来到了同样是销售热门的进口肉制品的生鲜区。
“这个鲜切肉是分装出来的,在便签上要写明原本的生产日期。”执法人员仔细查看生鲜冻肉是否存在因为储存、运输等过程出现变质等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销售未标明具体产地进口食品、过期食品的行为,严格审核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具有入境货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合法有效文件,严防风险食品销售。


“产品便签上除了这些内容之外,还要加注上经销商的名称。”如果标识标签的重要信息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时可能会出现误用,同时进口商品本身可能存在质量或管理缺陷等风险。执法人员详细将相关法律条款讲解给工作人员,同时督促经营者做好供货渠道自查工作,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记录销售货品供应商、供应时间、产地等基础信息,确保食品经检验、可追溯、真安全。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并以中文载明原产国(地区),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鲜冻肉类产品的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积极向经营单位以及消费者普及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并警示商家不得销售我国海关禁止进口的食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不断强化经营责任及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成华区市场监管局也将持续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商户提高法治意识、传播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赵伟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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