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7/12
17:43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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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重点支持服务于肉类屠宰加工及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项目(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公共冷库新建、改扩建、智能化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
《办法》提出,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等。
此外,对于需要支持的其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办法》明确,单个项目支持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核定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办法》规定,中央管理企业项目,要按项目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项目以切块方式下达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省级发展改革委在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清单范围内,将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分解到具体项目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转发下达或分解下达时,要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投资引导和补足作用,支持社会投资积极性不强的公共性、基础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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