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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6日 星期五

自贡市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2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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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手机销售“套路”多 理性消费莫“踩雷”

2021年7月,大学生小郑到自贡市自流井区某手机店全款购买了一部价格7688元的苹果手机。店员在销售过程中向小郑推销一套2788元的增值服务,宣称可以享受诸多优惠服务。由于小郑是在校学生没有经济能力购买增值服务,店员又推荐小郑分期付款。小郑最终经不住诱惑办理了分期贷款。事后小郑意识到“网贷”可能有风险,要求商家取消增值服务并退款,却遭到店家拒绝。于是,小郑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五星街分会投诉,希望店家能退款。五星街分会及时受理了该投诉并开展调查,最终,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和调解,当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消费者取消增值服务并退回除已使用的屏幕保护膜和手机壳外的手机配件;手机店为消费者退回2300元。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大学生贷款购买增值服务引发的消费纠纷。根据《消法》第二十条、《省消条》第九条、第十条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案中,经营者劝导没有收入来源和实际还款能力的大学生办理网贷,且提供信息不全面、不完整的销售单给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例二

线上“秒杀”起争议  诉调介入把权维

2020年5月,消费者万女士参加某商场举办的直播线上“秒杀”活动,并以299元成功“秒杀”到某品牌的一扇卫生间门,但装修时,万女士与商家在确认卫生间门的尺寸、安装、找补差价等问题产生纠纷,致使万女士只能另外购买卫生间门。万女士要求商家退赔共计3310元,但遭到商家拒绝。于是,万女士向自贡市贡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双方对于补偿金额分歧较大,贡井区消委会多次组织调解均告失败。万女士便将该品牌的经营者和商场方起诉至区人民法院,在征得万女士的同意下,区法院会同区消委会通过启动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服务机制再次组织调解,最终通过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由商家支付万女士购门款299元和各项损失800元,共计1099元。

案例评析

根据《消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该案例中,当事双方产生纠纷的关键是经营者不讲诚信,不按约定履行义务,在调解过程中否认收到消费者支付的货款、否认消费者提供了卫生间门的尺寸,在消费者提供有力证据的情况下依然蛮横不讲道理,导致前期调解效果不佳。后来整合法院等司法调解资源,有效提升了调解的力度和成功率,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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