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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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某再生资源回收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再生资源回收站属无照经营,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相关规定,经批准后予以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系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其行为符合《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中第1条的适用条件,根据《中华人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当事人通过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后,立即停止了其违法行为,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按照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对执法部门作出的“首违不罚”表示感谢。据了解,该局在执法中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采取了“首违不罚”的执法方式,获得了众多经营主体的点赞。
“‘首违不罚’体现了执法就是服务,执法也是维护市场管理秩序,更好地为广大经营者和群众服务。”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始终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落实“首违不罚”等相关规定,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李朝维 罗丹丹)
编辑:孙家钰校对:张可审核:申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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