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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8日 星期日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6

09/21

15:57

资阳市市场监管局

12014阅读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现就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平稳秩序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恶意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保障节日市场商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二、严格实行明码标价,杜绝标价违规行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清晰、准确、完整公示商品和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标价信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先消费后结算的服务,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经消费者确认。

三、规范节日促销活动,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经营者开展打折、满减、特惠、赠品、套餐、团购等节日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完整公示促销原价、活动期限、适用范围、附加限制条件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扣、先提价后打折、虚假馈赠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设置隐形消费、强制消费等不合理消费条款。

四、规范节令商品经营,杜绝“天价”月饼

月饼、副食礼盒等节日热销商品经营者应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定价、诚信销售,杜绝“天价”月饼;严格遵守食品包装强制性标准,不得通过过度包装、搭售贵重商品等方式变相提高价格。

五、规范重点领域收费,维护节日价格秩序

各旅游景点、景区应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在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得强制搭售联票、套票或代收其他费用。客运、出租汽车、车站、码头等公共交通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票价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酒店、民宿、餐饮、休闲娱乐等经营者应严格履行价格承诺,落实线上线下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加价或擅自取消订单,不得以“时价”等方式模糊标价。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严禁单方面毁约提价。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明确标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时段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严禁超标准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严格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标准收费,并落实优惠、减免政策。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市场巡查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注意保存票据、截图、照片等证据资料,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编辑:肖俊宏 校对:何军 审核: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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