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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7日 星期五

【3.15十大典型案例】“疫情”无情人有情 婚礼延期退定金

2021

03/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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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消费者蒲先生于2020年1月7日与南充市嘉陵区某婚纱摄影店签订《婚庆服务合同》,定于2020年3月29日为儿子儿媳举办婚礼,并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40%交付了定金7099元。2020年1月,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导致婚礼无法按期举行,蒲先生与商家多次协商,无法确定婚礼举行的准确时间,遂要求退还定金,但商家称其也有损失,只愿意退还部分定金,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协商未果。消费者投诉至嘉陵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要求该婚纱摄影店退还定金7099元,维护消费者权益。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但该婚纱摄影店在婚礼筹备过程中,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双方争议过大,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僵持不下,互不退让。嘉陵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为化解纠纷,要求各自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经过对证据的审查和质证,工作人员发现该婚纱摄影店的证据全是鲜花、化妆师、婚庆主持人、音响等婚庆用品的预付定金,并不是货款或酬金的全款,经核实,商家与合作伙伴提前打好招呼,约定时间,以保证婚庆活动顺利进行。因此,消委工作人员从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此次疫情的特殊情况等方面给商家做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建议商家换位思考,退还定金。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1、解除婚庆合同;2、商家退还定金7099元。同时消费者表示,如果重新确定好婚礼时间,还是首选该婚纱摄影店,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解决。

【案件评析】

2020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全国人民的日常生活,也引发很多消费纠纷,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全国人大法工委就疫情问题专门做了解释“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依据法律和解释,对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此案中,因疫情特殊情况和双方付出成本测算,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经营者退还了定金,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消费提示

南充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消费者应遵守防疫规定,合理规划婚庆、聚餐等预定式消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取消、延后等情况的协商解决方案,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经营者要承担社会责任,及时提醒消费者考虑不可控因素,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义务,为社会和谐稳定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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