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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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责任制度化。《通知》明确要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食品安全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
清单条目化。《通知》要求各级党、政府将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列入会前学法的内容,每年至少听取2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食品安全任务实行“条目化、台账式”管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向所在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参与、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机制。
考核目标化。《通知》明确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考核体系,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和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内容,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职。
作规范化。《通知》要求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列入重点工作,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联合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力度,促进全市食品安全依法治理水平提升。
记者 王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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