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4/29
15:04
南充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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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书
全市相关单位及各经营者:
2024年“五一”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对我市相关单位及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遵循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自觉维护价格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三、餐饮行业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 计量单位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假促销、低标高结和使人误解标价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
四、宾馆酒店(旅馆)经营者要自觉依法明码标价,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标价内容要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五、旅行社、旅游景点和景区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减免优惠政策,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实施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国有景区门票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以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六、客运经营企业、高速公路、出租车、停车场要规范经营、明码标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国家定价行业严禁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相关单位及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处置价格投诉举报,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9日
编辑:肖俊宏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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