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7/06
11:21
本站
8931阅读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帮我退回了一万块钱,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消费者陈女士由衷感慨,近日,她为富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送来了鲜花和锦旗,感谢他们“真心为民办实事,情系百姓解民忧”。
原来,陈女士与母亲于2020年2月25日,在富顺县某售楼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看了一套在建期房,回家后在微信上将购房订金一万元转交给了售房处工作人员,整个过程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和协议。后来她因资金不足不能买房,所以要求退订金,售房方不予退还,故于4月1日向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县市场监管局消保股接到投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联系消费者与售房处进行调查和调解,经多次反复调解,售房方全额退还了消费者1万元订金。
今年以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已受理投诉举报1000余件,消费者投诉达成调解65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8万元。 富顺局表示将继续发挥“12315”平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作用,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疫情过后拉动消费内需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更加放心舒心地消费。
宋敬媛 本报记者 欧月宾

【声明】消费质量网未标有“来源:本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8-86966184,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