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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乐至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生鲜灯”整治

2024

06/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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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乐至县市场监管局结合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深入开展“生鲜灯”排查整治。

精心安排部署。印发《关于扎实开展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排查整治的工作提示》,充分利用局干部职工会、周五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办法》,同时要求各监管所加强市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引领社会共治。制作《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在乐至融媒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得到市民广泛关注。组织张贴宣传《提醒告知书》,引导消费者提高鉴别意识,告诫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销售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

突出排查重点。聚焦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生鲜店、蔬菜水果超市等场所,全面检查经营单位照明灯具光源颜色、亮度、灯具信息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建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要求立即整改。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排查经营户220余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刘英 曹一路)

编辑:崔鹏泓 校对:李晓龙 审核: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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