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04/07
09:25
本站
5759阅读
为确保商超、农贸市场等经营单位计量准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坪滩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商超、农贸市场等开展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在对辖区电子秤专项检定检查时,发现某超市在经营场所中所使用的一台条形码打印计价秤(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未张贴检定标识,且无法现场提供该电子秤已进行检定的相关资料。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关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的相关规定,该所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坪滩市场监管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210元的行政处罚。
什么是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凡是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的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送法定技术机构检定或校准,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坪滩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毛双龙解释道。
(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婧雯)
【声明】消费质量网未标有“来源:本站”的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是出于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致电028-86966184,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 版权所COPYRIGHT 2011 WWW.XFZLW.COM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蜀ICP备10014373号 川公网安备 站长统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22 技术支持:创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