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08/26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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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受援人王某来到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中心及办案律师表示非常感谢,感谢援助中心帮他圆满解决了一宗持续了一年半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获得赔偿金7万余元。
王某于1995年8月开始在眉山某企业上班,后该企业被某公司收购,王某又继续在某公司上班,并与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王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拾级。王某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王某因患病,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王某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遂向眉山市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王某讨要说法的决心很坚定,经援助中心审查,王某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因其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师与王某取得联系,认真听取了王某的陈述,了解案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拟定了代理方案。后该案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审理,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
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供稿人:法律援助中心 瞿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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